工程中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刘钊律师|法行宝
2026-07-30 合同纠纷

在建筑工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承担问题,应首先依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确定;若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综合判断。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合同约定优先原则

在建筑工程合同中,如果双方已经就不可抗力情况下的责任分担、损失赔偿等作出了明确约定,并且这些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这是处理不可抗力损失承担问题的首要原则。

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的处理

当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不可抗力损失的承担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确时,我们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具体来说,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及第三方损失:

    • 由发包人承担。因为工程及其所用材料、待安装设备的最终权益归属发包人,所以相关损失由其承担较为合理。这包括因工程损害导致的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
  2. 人员伤亡:

    • 发包人人员伤亡由发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 承包人人员伤亡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这遵循了“谁的人员谁负责”的基本逻辑。
  3. 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

    • 由承包人承担。施工机械设备属承包人所有并控制,因此其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或者能够证明损坏是由于发包人的过错导致的,那么可能由发包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4. 停工期间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费用:

    • 由发包人承担。这些人员是应发包人要求留守以满足特定需求,如管理现场、保卫安全等,故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

    • 由发包人承担。清理、修复工作是为了实现工程最终目的,且工程权益归属发包人,因此这些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三、共同责任与减轻损失义务

  • 共同责任:在某些情况下,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可能需要合同双方共同承担。例如,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导致损失扩大,或者损失是由于双方共同的原因造成的,那么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各自的责任比例。
  • 减轻损失义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均有义务及时采取措施减轻可能造成的损失。如果一方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那么扩大的部分损失可能需由该方承担。

四、实际操作建议

  1. 及时沟通: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双方应及时沟通,了解损失情况,并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2. 收集证据:双方应全面收集与不可抗力事件相关的证据,如气象报告、政府公告、现场照片、视频等,以证明不可抗力的发生及损失情况。
  3. 遵循合同与法律:在处理损失承担问题时,应首先遵循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应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

举例说明:假设在一个建筑工程项目中,由于地震这一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工程本身受损、部分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停工一段时间。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不可抗力损失的承担方式,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工程本身的损害应由发包人承担;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坏应由承包人承担;停工期间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工程所需的清理、修复费用也应由发包人承担。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承担问题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问题。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相关问题或有任何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