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工资计算需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停工留薪期延长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若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停工留薪期。延长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未确认延长但需治疗的情形
若未通过鉴定确认延长停工留薪期,但职工仍需治疗无法工作,用人单位可按病假工资标准支付。具体标准依据地方规定(如《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通常为当地最低工资的80%或劳动合同约定比例。
医疗期与停工留薪期的衔接
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进入医疗期(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工资与停工留薪期工资性质不同:
总结: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工资计算需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延长为前提;未确认延长的,按病假工资或地方规定处理。职工应保留医疗证明、鉴定结论等证据,必要时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权益。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