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票据是什么-成忠昇律师|法行宝
2026-07-29 行政纠纷

行政票据,在广义上,可以理解为行政机关或相关单位在执行公务、进行经济活动或提供服务时,所开具的用于证明经济事项发生、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凭证的书面证明。而具体到您所提到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它是行政票据中的一种特定类型,下面我将为您详细解释: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23〕50号)的规定,这种票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在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等经济活动时开具的凭证。

适用范围:

  1. 行政事业单位暂收款项:

    • 由行政事业单位暂时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退还原付款单位或个人的款项,这些款项不构成本单位的收入。例如,押金、定金、保证金及其他暂时收取的各种款项等。
  2. 行政事业单位代收款项:

    • 由行政事业单位代为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付给其他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款项,这些款项同样不构成本单位的收入。例如,代收教材费、体检费、水电费、供暖费、电话费等。
  3.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资金往来:

    •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其他资金往来,且这些往来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
  4. 非同级财政拨款:

    • 包括从同级政府其他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从上级或下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等。
  5. 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行为:

    • 除了上述明确列出的行为外,财政部门还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其他可以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行为。

作用与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作为行政票据的一种,具有证明经济事项发生、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凭证等重要作用。它有助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保障资金的安全与合规使用,同时也为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提供了有力依据。

希望以上解释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行政票据,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概念、适用范围及其作用与意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