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分地钱是按分地人还是按现有人分钱”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原则,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土地补偿费是归村集体所有,即全体村民所有。这笔费用的分配方案通常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因此具体的分配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和村集体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一般来说,常见的分配方案有以下几种:
平均分配:将土地补偿费在全体村民中平均分配,这种方式体现了公平原则,但可能无法充分考虑到每个村民对土地的实际贡献和依赖程度。
村集体提留一部分,其余分配给被征地个人:这种方式既考虑了村集体的整体利益,也兼顾了被征地个人的权益。村集体可以提留一部分资金用于公共设施建设或未来发展,其余部分则按照被征地的面积或人口等因素分配给被征地个人。
全部分配给被征地个人:这种方式主要侧重于保障被征地个人的利益,但可能忽视了村集体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接下来,我们针对您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在分配土地补偿费时,是否属于本村村民是决定是否可以参与分配的关键因素。而认定一个人是否具有村民资格,户口是重要因素之一。但仅仅有户口并不足以决定分配权,还需要考虑该村民是否实际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与该集体经济组织形成长期稳定的生产生活关系,以及是否以该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
以靖远县法院的案例为例,王某虽然曾落户在案涉土地所在村社,但她已将户口迁出四十余年,并长期在外省生活,既不参与原承包土地的生产经营,也不依赖于原承包土地生活,且已获得其他替代性基本生活保障。因此,在案涉土地被征收时,王某不具有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也就无权请求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
综上所述,分地钱的分配并不是简单地按照分地人或现有人来分配,而是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村民资格、对土地的实际贡献和依赖程度、村集体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等。因此,具体的分配方案应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