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公正遗嘱指定由在世妻子继承,那去办继承确权是否需要其他子女到场才能办理”,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遗嘱继承的核心在于遗嘱的效力,而不是其他子女的到场与否。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财产进行处分的法律文书,只要遗嘱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比如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标注好年、月、日等,那么这份遗嘱就是有效的。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遗嘱已经经过公正,且明确指定由在世的妻子继承,那么在办理继承确权时,一般不需要其他子女到场。因为遗嘱的效力是独立的,它直接决定了财产的继承方式。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遗嘱继承本身不需要其他子女到场,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后续事务,比如遗产的分割、过户等。在这些环节中,可能需要与其他继承人(包括子女)进行协商或者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诉讼等程序。但这并不是遗嘱继承本身所要求的,而是在遗产处理过程中的相关事项。
总的来说,遗嘱继承重点依据遗嘱的效力,其他子女到不到场并非遗嘱继承的必要条件。在办理继承确权时,您只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提供有效的遗嘱和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机构进行解答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