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成立工会的条件-吴根福律师|法行宝
2026-07-28 公司事务

企业成立工会的条件主要基于我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相关规定,以下是企业成立工会所需满足的条件及详细流程:

一、成立条件

  1. 会员人数:

    • 企业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
    • 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2. 组织性质:

    •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 法人资格:

    • 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4. 成员资格:

    •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二、成立流程

  1. 建立筹备小组:

    • 企业应建立工会筹备小组,由3至5人组成,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筹备工作。
  2. 呈报请示:

    • 以筹建小组的名义向上一级工会呈报建立工会组织的请示,并报告工会筹备组成员情况。
  3. 宣传动员:

    • 筹备组在筹建工作中,要广泛深入地向职工宣传工会的性质、地位、作用、任务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宣传组建工会的目的、意义。
  4. 发展会员:

    • 筹备组可以代替行使工会委员会的职责,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发展会员,包括老会员重新登记造册和新入会的填写《入会申请表》并发放《会员证》。
  5. 提名推荐:

    • 做好代表大会代表和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一般应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会员直接选举产生。
  6. 酝酿选举:

    • 将被推荐的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及候选人基本情况材料发到选举人或选举单位,进行充分酝酿,反复讨论,然后将候选人名单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7. 召开大会选举:

    • 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或强迫选举。
  8. 报批结果:

    • 新产生的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选举主席、副主席和主任。选举结果需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三、后续事项

  1. 报送材料:

    • 向上一级工会报送选举结果的报告,同时报送《基层工会基本情况登记表》,工会主席和副主席的《工会干部任免呈报表》。
  2. 等待批复:

    • 等待上级工会的批复,批复后工会正式成立,可以开展相关活动。

企业成立工会是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