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费打官司能要回来吗-冯玲玲律师|法行宝
2026-07-28 合同纠纷

能否要回中介费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分情况说明:

  1. 若中介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存在违约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若中介未促成合同成立,或存在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信息等违约行为,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中介费,甚至可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费用。例如:

    • 中介未如实告知房屋产权瑕疵(如抵押、查封);
    • 中介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如未协助办理贷款、过户手续);
    • 中介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
      建议:收集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合同条款),通过诉讼或协商要求返还。
  2. 若中介已履行合同义务但委托人单方违约
    若中介已促成合同成立(如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但委托人因自身原因(如反悔、资金问题)拒绝履行,法院通常不支持返还中介费。因为中介的居间义务已完成,委托人需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
    例外:若合同中约定“合同未实际履行可退还部分费用”,可依据条款主张。

  3. 若合同存在无效或可撤销情形

    • 无效情形:如中介不具备资质、合同内容违法(如规避税费);
    • 可撤销情形:如委托人受欺诈、胁迫签订合同。
      此时可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并要求返还中介费。
      建议:需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权利,并提供证据证明合同存在法定无效/可撤销情形。
  4. 若中介费明显高于市场合理水平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若中介费显失公平(如远超行业惯例3倍以上),委托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调整或撤销。
    建议:需提供同地区、同类型服务的中介费标准作为对比证据。

行动建议:

  1. 立即停止支付未到期的中介费;
  2. 整理合同、沟通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
  3.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协商、调解或诉讼途径解决。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合同条款、中介行为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证据为您分析维权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