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定串标如何申诉-吴萌律师|法行宝
2026-07-28 行政纠纷

若被认定串标,可通过以下步骤进行申诉,我会从法律依据、申诉途径、具体操作建议三个角度为你详细说明:

  1. 法律依据与申诉前提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串通投标需满足“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属于同一集团/协会成员单位协同投标”等法定情形。若你认为认定存在事实错误(如无直接证据证明协商行为)或程序违法(如未依法组织听证、未告知陈述申辩权),可依法提出申诉。

  2. 申诉途径与操作建议

    • 行政申诉(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

      • 步骤:自收到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行政监督部门(如发改委、住建部门)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需包含:
           1. 申诉书(载明申请人信息、申诉请求、事实与理由);  
           2. 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3. 证据材料(如投标文件独立性证明、未参与协商的证人证言、通信记录等);  
           4. 法律依据(如《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关于陈述申辩权的规定)。  
        
      • 注意:行政监督部门需在30日内完成复查,逾期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行政复议(向上级部门或本级政府申请)

      • 适用情形:对行政监督部门复查结果不服,或其未依法处理申诉。
      • 步骤: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复议机关(如上级发改委或本级政府)提交复议申请书,需附原认定决定书、申诉材料及新证据(如有)。复议机关一般60日内作出决定,可维持、撤销或变更原认定。
    • 行政诉讼(向法院提起)

      • 适用情形:对复议结果仍不服,或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决定。
      • 步骤: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或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交起诉状,需证明:
           1. 认定事实错误(如误将正常报价趋同认定为串标);  
           2. 程序违法(如未依法调取关键证据);  
           3. 适用法律错误(如错误引用《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 注意:法院将全面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若证据不足或程序违法,可能判决撤销认定。
  3. 关键证据与策略建议

    • 证据收集:重点收集投标文件独立性证明(如不同技术方案、报价计算依据)、未参与协商的客观证据(如通信记录、会议记录)、其他投标人串标证据(如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策略选择:若证据充分,可同时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若证据不足,建议优先通过行政申诉补充证据,再视情况推进后续程序。

提示:串标认定涉及复杂事实与法律适用问题,建议根据具体案情制定申诉方案。若有进一步疑问或需协助整理材料,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