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47条原文-杨士富律师|法行宝
2026-07-24 刑事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是关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规定,以下是该法条的原文内容: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对该法条的详细解释如下:

  1. 行为界定:

    • 走私毒品:指的是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或在领海、内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以及直接向走私毒品的犯罪人购买毒品的行为。
    • 贩卖毒品:指的是有偿转让毒品或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无论公开还是秘密进行。
    • 运输毒品:指的是在国内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将毒品从此地转移到彼地的行为。
    • 制造毒品:指的是使用毒品原植物或原材料制作毒品,包括提取、精制、改变形态及非法调制等。
  2. 刑罚规定:

    • 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无论毒品数量多少,均应追究刑事责任并予以刑事处罚。
    • 刑罚的轻重主要依据毒品的数量和犯罪情节来确定。例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将面临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 特殊规定:

    • 单位犯罪:如果单位实施了毒品犯罪,那么单位将受到罚金处罚,同时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受到处罚。
    • 从重处罚情节: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参与毒品犯罪或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将依法从重处罚,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 毒品数量累计计算:对于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且未经处理的行为,毒品数量应累计计算,以防止犯罪分子通过少量多次的方式逃避重刑。

法律后果与建议: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不仅严重危害社会和谐与个人健康,而且触犯国家刑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因此,我强烈建议大家坚决抵制毒品犯罪,提高法律意识,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宁与稳定。

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涉及此类犯罪或面临相关法律问题,请随时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