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强制购物的规定-许贵淳律师|法行宝
2026-07-21 合同纠纷

关于旅游法中强制购物的规定,核心结论是:我国《旅游法》明确禁止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时,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 以下从多个角度详细分析:

一、法律条文直接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这一条款明确禁止了旅行社在未经旅游者同意的情况下,指定购物场所或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二、法律后果与维权途径

  1. 法律后果:

    • 如果旅行社违反了上述规定,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 旅行社还可能面临旅游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停业整顿等。
  2. 维权途径:

    • 旅游者可以首先与旅行社协商解决,要求退货或退款。
    • 如果协商无果,旅游者可以向当地的旅游主管部门投诉,寻求行政调解或行政处罚。
    • 必要时,旅游者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实际案例与解读

在实际操作中,强制购物往往与“不合理低价游”紧密相关。一些旅行社以极低的价格吸引旅游者,然后在行程中安排大量购物活动,通过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来弥补成本。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旅游法》的规定,也损害了旅游者的权益。

案例:某旅行社以“超低价”组织旅游团,但在行程中安排了多个购物点,要求旅游者必须停留一定时间并购买商品。旅游者拒绝后,导游态度恶劣,甚至威胁旅游者。旅游行程结束后,旅游者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并要求旅行社退货退款。最终,旅行社被处以罚款,并退还了旅游者的购物费用。

这个案例说明了,旅游者在遇到强制购物等违法行为时,应勇敢维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特殊情况与注意事项

  1. 特殊情况:

    • 如果旅游者主动要求安排购物活动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并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旅行社可以安排。但这种情况下,旅行社应确保购物场所或旅游项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并明确告知旅游者相关费用和服务内容。
  2. 注意事项:

    • 旅游者在选择旅行社和旅游产品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行程安排和费用明细。
    • 在旅游过程中,旅游者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购物发票、旅游合同、行程单等,以便在维权时使用。

作为许贵淳律师,我建议旅游者在遇到强制购物等违法行为时,应首先保持冷静,收集好相关证据,然后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有任何关于旅游法或合同纠纷的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