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财务负责人承担什么责任-刘志佳律师|法行宝
2026-07-21 经济纠纷

公司偷税漏税时,财务负责人需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以下是对这些责任的详细阐述:

一、行政责任

  1. 罚款与滞纳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若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构成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税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财务负责人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若参与或知情不报偷税漏税行为,将可能面临上述罚款及滞纳金的连带责任。例如,若公司因偷税被税务机关查处,除了对公司处以罚款外,还可能对财务负责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具体数额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确定。
  2. 职业限制

    • 如果财务负责人的违法行为达到刑事责任的标准,受到刑事处罚,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可能会面临一定的职业限制。比如,因税收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不满五年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而财务负责人通常属于高级管理人员范畴。

二、刑事责任

  1. 逃税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财务负责人若直接参与或指使他人实施偷税漏税行为,且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将面临上述刑事处罚。例如,在某起大型企业偷税案中,企业财务负责人知晓并参与了虚开发票以抵扣税款的行为,偷税金额巨大且占比高,最终该财务负责人被法院以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2. 其他相关罪名

    • 除了逃税罪,如果财务负责人在偷税漏税过程中还涉及到其他犯罪行为,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也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三、民事责任

  1. 对公司内部的责任

    • 如果因为财务负责人的偷税漏税行为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这包括补缴税款、滞纳金以及因税务处罚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等。例如,由于财务负责人的错误操作导致公司被税务机关追缴大量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公司可以通过内部制度或法律途径要求财务负责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对外部债权人的责任

    •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公司的偷税漏税行为影响到公司的偿债能力,导致外部债权人利益受损,债权人可能会追究财务负责人的责任,要求其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不过这种情况相对较少见,需要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建议与防范措施:

  • 财务负责人应严格遵守税法规定,确保公司税务合规,避免参与任何形式的偷税漏税行为。
  • 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税务管理制度,加强税务风险防控,及时发现并纠正潜在的税务问题。
  • 在发现公司存在偷税漏税行为时,应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并配合调查,以减轻或避免个人责任。
  • 通过持续学习和培训提升税务专业知识,增强法律意识,确保自身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综上所述,公司偷税漏税时,财务负责人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因此,务必保持高度警惕,严格遵守税法规定,确保公司税务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