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处理程序规定-黎碧聪律师|法行宝
2026-07-19 交通事故

您好,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这是由公安部为了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而修订的重要法规,新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自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下是对该规定的一些核心内容的详细解读:

一、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新规定允许交通违法行为人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这意味着,如果您在外地发生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如超速、违停等被电子眼抓拍),您既可以选择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也可以选择在发生地以外的任意地方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行政处罚将按照发生地的处罚标准执行。这一措施极大地便利了驾驶人,减少了因处理交通违法而往返奔波的麻烦。

二、交通违法信息通知要求的明确

新规定缩短了公安交管部门审核录入时限,由原来的十日减少到五日,并拓展了告知渠道。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手机短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方式及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时,如果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时发现机动车有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处理的,也会当场告知当事人。

三、送达程序的完善

新规定在原有直接送达的基础上,增加了法律文书的邮寄送达、电子送达、公告送达等送达方式。电子送达方式包括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方式,确保了法律文书能够得到依法、及时、规范、有效的送达。

四、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的完善

对于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如果当事人经公安交管部门通知仍未主动接受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在依法严格履行交通违法行为通知程序,并告知处罚内容和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后,如果当事人既未提出异议也未及时处理,公安交管部门可以直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五、信息转移制度的引入

对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如果能够确定实际驾驶人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将该交通违法记录由机动车名下变更至实际驾驶人名下。这一规定有助于推动便利处理租赁汽车交通违法等改革措施的落地见效。

六、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定

新规定鼓励公众参与道路交通管理,明确对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同时,公安交管部门也将通过严格规范群众举报的范围和程序、依法严厉打击恶意举报等方式,确保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得到良好地执行。

轻微事故快速处理流程

此外,对于轻微交通事故,您还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快速处理。只要事故同时符合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无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车辆可以自行移动、双方车辆均有有效交强险且证件齐全、无酒驾毒驾无证逃逸等严重违法等条件,就可以使用该功能进行快速处理。具体流程包括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放置三角警示牌、拍照取证、进入“交管12123”APP进行事故视频快处、听从交警指挥进行拍照取证、双方信息核对、确认责任划分以及撤离现场办理理赔等步骤。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