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肖像权是第几条-李妮娜律师|法行宝
2026-07-19 侵权纠纷

侵犯肖像权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下面我将从法律条款的具体内容、实际应用以及可能的法律后果等角度,为你详细解释这一规定。

  1. 法律条款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2. 实际应用解释:

    • 这意味着,除非得到肖像权人的明确同意,否则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擅自使用、公开或制作他人的肖像。这包括但不限于在广告、宣传、社交媒体、新闻报道等场合使用他人肖像。
    • 如果未经同意使用了他人肖像,就可能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可能的法律后果:

    • 如果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侵权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过,这种情况相对较少,通常更多的是民事纠纷。

举个例子: 假设某商家未经你同意,就在其广告中使用了你的照片。这就构成了对你肖像权的侵犯。你有权要求商家停止使用你的照片,删除已经发布的广告,并可能要求商家赔偿你因此遭受的损失。

建议:

  • 如果你发现自己的肖像权被侵犯,首先应该收集证据,比如保存相关广告、宣传资料或社交媒体上的截图等。
  • 然后,你可以尝试与侵权人进行协商,要求其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 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这些解释和建议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肖像权或其他法律问题,随时都可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