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试用期没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试用期不缴纳社保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从您开始工作的那一刻起,您的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您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这一规定是具有法律强制性的,无论您是否处于试用期,用人单位都必须遵守。
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以“试用期不缴纳社保,等转正后再缴纳”为由进行推脱,但这种做法是违法的。试用期也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一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即使双方协商一致,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的义务。
如果您在试用期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为您缴纳社保,您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为您补缴。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他们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此外,我还想提醒您,试用期也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没有与您签订劳动合同,这也是违法的,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并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