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加入外国国籍后,仍然要对国内的父母尽赡养义务。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这一义务并不因子女国籍的变更而消失。在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以及精神上的慰藉。即使子女加入了外国国籍,他们与父母之间的血亲关系并未因此改变,因此赡养义务依然存在。
其次,从道德层面来讲,赡养父母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无论子女身处何地,都应该铭记父母的养育之恩,尽自己所能去回报和照顾父母。这种道德义务是不受国籍限制的。
综上所述,子女加入外国国籍后,仍然要对国内的父母尽赡养义务。这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如果子女未能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有权依法要求子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建议子女在加入外国国籍后,依然要关注父母的生活状况,尽自己所能去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