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未遂和既遂区别-李建材律师|法行宝
2026-07-18 刑事辩护

敲诈勒索未遂和既遂的核心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实际取得了财物或实现了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及这一行为是否造成了被害人财产的实际损害。下面我将从定义、区分标准、关键区别、特殊情况处理以及法律依据等角度,为您详细解析敲诈勒索未遂和既遂的区别。

一、定义

  1. 敲诈勒索既遂:指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并交付财物,且行为人实际取得并控制了该财物。这标志着非法占有的目的已经实现。

  2. 敲诈勒索未遂:指行为人虽已实施敲诈勒索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如被害人报警、银行系统故障、被害人拒绝支付等),未能实际取得财物。

二、区分标准

  1. 一般原则:

    • 既遂:行为人实际控制了财物,即财物已经处于行为人的实际支配之下。
    • 未遂:行为人未能实际控制财物,即财物仍处于被害人的控制之下或因其他原因未能被行为人取得。
  2. 具体情形分析:

    • 一般情况:若犯罪人通过威胁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并实际控制了该财物,即构成敲诈勒索既遂。例如,甲以乙的隐私为要挟,要求乙将现金放到指定地点并取走,此时甲的行为构成既遂。
    • 取得财物与被害人处分不一致:即使被害人基于恐惧交付了财物,但若因客观原因(如汇款未到账、财物被他人取走等)行为人未实际控制财物,仍应认定为未遂。
    • 多次敲诈勒索:实施了三次以上敲诈勒索行为,即使均未取得财物,也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属于未遂;若其中有一次取得财物,则既遂部分按既遂处理,未遂部分按未遂处理,最终量刑需综合考虑。

三、关键区别

  1. 犯罪结果:

    • 既遂:行为人成功控制了财物,犯罪目的达成。
    • 未遂:行为人未能实际控制财物,犯罪目的未实现。
  2. 量刑差异:

    • 既遂: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依法定罪量刑,可能面临较重的刑罚。
    • 未遂:由于未能成功实施犯罪,法院在量刑时通常会给予宽大处理,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四、特殊情况处理

  1. 被害人在受到威胁后报案:若被害人在受到威胁后报案,并在司法机关授意下与行为人交易,行为人取款时被当场抓获,无论是否实际掌握财物,均视为未遂。因为此时财物仍在公安机关和被害人掌控之下。

  2. 敲诈勒索过程中伴随其他犯罪行为:若敲诈勒索过程中伴随暴力、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等行为,则可能构成更严重的罪名,如抢劫罪或数罪并罚。

五、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六、举例说明

  1. 既遂情形:甲以乙的隐私为要挟,要求乙转账5万元,否则公开隐私。乙因害怕而转账,甲成功收到钱款,构成敲诈勒索罪既遂。

  2. 未遂情形:

    • 甲同样要挟乙,但乙未产生恐惧心理并拒绝支付,甲未能取得财物,构成敲诈勒索未遂。
    • 乙虽产生恐惧心理但未支付而是报警,甲也未获得财物,同样构成未遂。
    • 乙将钱放在指定地点,但在甲取之前被他人拿走,甲未能实际控制财物,也认定为未遂。

综上所述,敲诈勒索罪的既遂与未遂在犯罪结果、量刑以及特殊情况处理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在司法实践中,需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准确认定犯罪形态并作出相应判决。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