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时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符凯钧律师|法行宝
2026-07-17 合同纠纷

在旅游时,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其承担方式主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一般来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已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不可抗力的定义与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在旅游领域,这通常包括自然灾害(如暴雨、地震、台风等)、政府行为(如封锁边境、限制旅行等)以及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罢工等)。

二、不可抗力对旅游合同的影响

  1. 合同解除: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七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
    • 合同解除后,旅行社应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2. 合同变更:

    • 如果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
    • 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若合同变更,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损失承担的具体情形

  1. 旅行社已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 旅行社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可能已经向第三方(如航空公司、酒店等)支付了部分或全部费用。
    • 如果这些费用因不可抗力而无法退还,旅行社有权在扣除这些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2. 旅游者自行承担的费用:

    • 在某些情况下,旅游者可能需要自行承担部分费用。例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旅游者滞留,增加的食宿费用通常由旅游者承担。
    • 如果因不可抗力需要变更行程或增加返程费用,这些额外费用也可能由旅游者承担(根据合同变更的具体情况)。
  3. 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的费用: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时,旅行社采取安全措施所支出的费用,可能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 增加的返程费用(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由双方分担。

四、实际案例与律师见解

  • 以李先生报旅行团计划带孩子去北京旅行,但因突发暴雨天气导致列车停运为例。李先生提出退款要求,旅行社回应因不可抗力拒绝全额退款。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例实践,旅行社应在扣除已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李先生。
  • 律师见解强调,在发生不可抗力时,旅行社需第一时间履行告知义务以避免损失扩大,否则要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旅游者也不能盲目要求旅行社退还全款或赔偿自己的损失,应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五、建议与注意事项

  1. 及时沟通:在遭遇不可抗力时,旅游者应及时与旅行社沟通,了解合同解除或变更的可能性以及费用退还的具体情况。
  2. 保留证据:旅游者应保留好与旅行社的沟通记录、合同文本以及支付凭证等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3. 依法维权:如果旅游者与旅行社在费用退还等问题上产生争议,可以依法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如果您在旅游过程中遇到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问题,或者有任何其他法律疑问,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