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成和继承的区别-胡素梅律师|法行宝
2026-07-13 婚姻家庭

继承与继成(通常规范表述为“继受取得”)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主要区别如下:

一、定义及本质区别

  1. 继承:指的是自然人死亡后,其遗产(包括财产、权利以及义务)依法转移给法定继承人或遗嘱指定人的过程。这一过程是基于被继承人的去世这一自然事件而触发的,遵循法定顺序或遗嘱指示进行。

  2. 继受取得(即您问题中的“继成”可能想表达的概念):又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法律行为(如买卖、赠与)或其他法律事实(如遗赠、企业合并),从原权利人处合法受让所有权或权利的过程。它基于双方主动的行为与法律事实的发生。

二、发生原因与依据

  1. 继承的发生源于被继承人的死亡,其依据是《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规定,包括法定继承顺序或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在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进行;有遗嘱的,则依照遗嘱执行。

  2. 继受取得的原因则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等法律行为,以及遗赠、企业合并等法律事件。其依据是相关法律行为与事实的合法性。

三、适用范围与主体

  1. 继承主要适用于自然人遗产的转移,涵盖动产、不动产以及特定的权利义务。其主体限于具有亲属关系的自然人或遗嘱指定的人。

  2. 继受取得的适用范围则更为广泛,涉及个人之间、企业之间以及个人与企业之间的财产与权利的转移。其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权利义务的承接

  1. 继承中,继承人不仅获得遗产的权利,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继承人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债务,除非其自愿偿还更多的债务。

  2. 继受取得中,受让人通常仅获取约定的权利或财产。除非有特别的约定,受让人一般不涉及出让方的其他债务。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企业合并,受让人可能需要概括承受原企业的债权债务。

五、主动性与程序性差异

  1. 继承多为被动过程,由法律规定或遗嘱决定。它需要经过遗产清算、继承登记等法定程序。

  2. 继受取得则更具主动性,基于双方的意愿与行为。其程序相对灵活,不一定严格遵循法定流程。

总结与建议:继承与继受取得虽然都涉及财产权或权利的转移,但在定义、发生原因、适用范围、法律效果以及主动性和程序性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的法律制度,并严格遵守相关的程序与规定。例如,在处理遗产继承时,需要遵循《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规定;而在进行财产交易或赠与时,则需要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办理手续。如果您在家庭财产纠纷中遇到相关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