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赠与的东西能要回来吗-李丹丹律师|法行宝
2026-07-13 婚姻家庭

关于恋爱期间赠与的东西能否要回来,这主要取决于赠与的性质、目的以及是否存在法定撤销事由。以下是我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的情况:

  1. 一般性赠与

    • 定义与性质:在恋爱期间,双方为了表达爱意或增进感情,经常会赠送一些小额的礼物,如鲜花、巧克力、普通饰品等,或者共同消费如吃饭、看电影等。这些赠与通常被视为一般性赠与,不附带任何特定条件。
    • 能否要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旦赠与完成,财产所有权即发生转移,赠与人不得要求受赠人返还。因此,这类一般性赠与在分手后通常是不能要回来的。
  2. 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彩礼性质)

    • 定义与性质:如果赠与的财物价值较大,明显超出了日常恋爱交往的范畴,且赠与方是基于结婚的预期而赠送,如大额彩礼、昂贵首饰、房产或车辆等,这类赠与通常被视为附条件的赠与,具有彩礼的性质。
    • 能否要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未能最终缔结婚姻关系,或者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赠与方有权要求返还相应财物。因此,在这类情况下,赠与的东西是有可能要回来的。
  3. 可撤销赠与的财物

    • 情形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 能否要回: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的,赠与人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财物。例如,如果男方赠与女方一辆汽车并约定了照顾义务,但女方未履行,男方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汽车。
  4. 特殊情况

    • 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如果赠与人能证明赠与是在受赠人的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下进行的,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赠与的财物。
    • 借款误认为赠与:如果赠与人本意是借款,且能提供充分证据(如借条、聊天记录等)证明这一点,那么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人偿还借款,而非视为赠与。

总结与建议: 恋爱期间赠送的东西能否要回来,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我建议你首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以减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情感伤害。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根据上述分析,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考虑是否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提醒你在恋爱期间赠送财物时,要明确赠与的性质和目的,以避免未来的纠纷。如果你有任何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