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性围标串标怎么处理-刘登凤律师|法行宝
2026-07-13 合同纠纷

定性围标串标属于违法行为,需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 行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围标串标行为可被认定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如发改委、住建部门)可采取以下措施:

    • 罚款:对单位处中标项目金额5‰-10‰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单位罚款数额5%-10%的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若通过围标串标获取非法利益,需全额没收;
    • 取消投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1-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公告;
    • 吊销营业执照: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依法给予处分。
  2. 民事责任
    若围标串标导致其他投标人或招标人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 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如投标费用、差价损失)和间接损失(如预期利益损失);
    • 举证责任:受损方需证明损失与围标串标行为的因果关系,实践中可通过招标文件、投标记录、专家鉴定等证据固定。
  3. 刑事责任
    若围标串标行为涉及金额较大或情节恶劣,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串通投标罪:

    • 立案标准: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国家利益,情节严重(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等);
    • 量刑: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责任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实务建议:

  • 企业自查:若发现自身涉及围标串标,应立即停止行为,主动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理;
  • 证据固定:若作为受害方,需及时保存投标文件、沟通记录、资金往来等证据,必要时申请公证或司法鉴定;
  • 合规建设:企业应建立招标投标合规制度,明确禁止串通投标行为,并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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