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犯罪预备-汪浩律师|法行宝
2026-07-12 刑事辩护

犯罪预备是一个法律术语,它指的是为了实施犯罪而进行的一系列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但由于某些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最终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下面我将从犯罪预备的特征、行为表现以及法律责任三个方面,为您详细解释这一概念。

犯罪预备的特征

  1. 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

    • 行为人具有明确的犯罪故意,即他们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而进行准备的。这种故意既包括为自己实行犯罪,也包括为他人实行犯罪。
  2. 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 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实际的准备活动。这些活动主要包括两种:一是准备工具和物品,如制造、修理、改装、购买、借用、骗取、窃取等用于犯罪的凶器、器具或材料;二是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如察看犯罪现场、选择犯罪时机、探听被害人行踪、演习犯罪手段和技巧、拟定犯罪实施计划、寻找犯罪同伙等。
  3. 未能着手实行犯罪:

    • 尽管行为人进行了犯罪预备,但由于某些意志以外的原因,他们最终未能着手实行犯罪。这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等形态的重要区别。
  4. 犯罪预备必须是被迫停止的:

    • 如果行为人是自动停止犯罪预备的,那么这应该被视为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而不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的停止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

犯罪预备的行为表现

犯罪预备的行为表现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一是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二是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这些行为都是着手实施犯罪之前,为犯罪做准备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犯罪预备的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因为预备犯仅仅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也没有造成实际的社会危害结果,其社会危害程度要低于既遂犯。然而,对于个别预备犯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严重、危险性大的,也可以不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预备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可以依据刑法的规定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犯罪预备是为了实施犯罪而进行的一系列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但由于某些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了解犯罪预备的特征、行为表现以及法律责任,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和理解这一法律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