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的定义-冯霖霖律师|法行宝
2026-07-11 刑事辩护
  1. 贪污罪的定义与构成

    • 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公共财物”不仅包括有形财产,如金钱、物资,还包括无形财产,如债权、股权等。

    • 构成要件:

      • 主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受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等。此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等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视为贪污罪的主体。
      • 客体: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及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和职务的廉洁性。
      • 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 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侵吞、窃取、骗取或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 实例:如某国家机关财务人员利用管理单位资金的职务便利,伪造支出凭证将50万元公款转入私人账户,即构成贪污罪。

  2. 受贿罪的定义与构成

    • 定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也以受贿论处。

    • 构成要件:

      • 主体: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 客体:主要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 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职务的廉洁性而故意为之。
      • 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 实例:如某建设局局长利用负责工程项目审批的职务便利,接受建筑公司负责人的20万元现金贿赂,并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提供便利,该局长的行为即构成受贿罪。

  3. 贪污罪与受贿罪的法律后果

    • 贪污罪与受贿罪都是严重的刑事犯罪,我国法律对此有严格的惩罚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刑罚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不同年限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没收财产,直至死刑。受贿罪的刑罚也依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4. 社会影响与预防建议

    • 社会影响:贪污罪与受贿罪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还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职务的廉洁性。这些行为削弱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 预防建议:

      • 加强法律意识:公众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贪污罪与受贿罪的严重性,不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 完善监督机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防腐机制,如实行财产申报制度、加强审计监督等。
      • 鼓励举报:鼓励公众积极举报贪污受贿行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举报渠道畅通无阻。同时,对于举报属实的,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和保护。

综上所述,贪污罪与受贿罪是两种严重的职务犯罪,它们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和职务廉洁性,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格制裁。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避免触碰法律红线。如果您有任何关于贪污罪或受贿罪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