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为他人开和让他人为自己开 两者定罪量刑一致么-宋媛媛律师|法行宝
2026-07-09 经济纠纷

关于您提出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中,为他人开和让他人为自己开两者定罪量刑是否一致”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这两种行为在定罪量刑上是一致的。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这一罪名涵盖了四种行为: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以及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四种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同一性质的犯罪,即都侵犯了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征管制度。

接下来,我们详细分析这两种行为的定罪量刑:

  1. 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这指的是在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情况下,开票方为受票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虽然存在交易,但发票的金额、数量等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
    • 定罪量刑上,根据虚开的税款数额大小,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这指的是受票方在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情况下,要求开票方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要求开票方开具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的发票。
    • 定罪量刑上,与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也是根据虚开的税款数额大小来判定刑罚的轻重。

关键点总结:

  • 无论是为他人虚开还是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构成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定罪量刑的标准是相同的,都是根据虚开的税款数额大小以及是否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来判定。
  • 法律对这两种行为没有区别对待,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和一致性。

建议与警示:

  • 鉴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严重后果,我强烈建议所有企业和个人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不要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冒险尝试此类行为。
  • 如果您或您的企业面临税务方面的疑问或困难,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律师,以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