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受贿钱没有拿到也要算在退赃里面吗-田晏泽律师|法行宝
2026-07-09 刑事辩护

结论:公职人员受贿但未实际拿到钱,是否要算在退赃里面,需分情况讨论,若受贿行为已既遂,即便未实际拿到钱,也需退赃;若受贿行为未既遂,则一般无需退赃,但可能涉及其他法律责任。以下为详细分析:

一、受贿行为既遂的情况

  1. 法律背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里的“收受他人财物”并不以实际拿到财物为唯一标准,只要行为人已经对财物形成了实际的控制或支配,即视为既遂。
  2. 退赃要求:

    • 若受贿行为已经既遂,即使公职人员未实际拿到钱,也需按照法律规定退赃。退赃是量刑时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积极退赃可以表明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态度,有助于减轻处罚。
  3. 实际案例:

    • 假设某公职人员与行贿人约定收受一笔贿赂,行贿人已将贿赂款项转入公职人员指定的账户,但公职人员尚未实际提取。在此情况下,公职人员已对贿赂款项形成了实际的控制或支配,受贿行为已经既遂。若该公职人员后来被查处,即便未实际提取贿赂款项,也需退赃。

二、受贿行为未既遂的情况

  1. 法律背景:

    • 若受贿行为尚未既遂,即公职人员尚未对财物形成实际的控制或支配,则一般无需退赃。但需注意,未既遂并不意味着不构成犯罪或不受法律制裁,公职人员仍可能因受贿未遂而承担刑事责任。
  2. 退赃要求:

    • 在受贿未遂的情况下,由于公职人员未实际取得财物,因此不存在退赃的问题。但公职人员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以争取从宽处理。
  3. 实际案例:

    • 假设某公职人员与行贿人约定收受一笔贿赂,但行贿人尚未将贿赂款项转入公职人员指定的账户,或公职人员尚未指定账户。在此情况下,公职人员尚未对贿赂款项形成实际的控制或支配,受贿行为尚未既遂。若该公职人员后来被查处,由于未实际取得财物,因此无需退赃。但公职人员仍可能因受贿未遂而受到法律制裁。

三、特殊情况与建议

  1. 特殊情况:

    • 在某些情况下,公职人员可能因各种原因(如被欺骗、胁迫等)而卷入受贿行为,但并未实际取得财物或未对财物形成实际的控制或支配。在此情况下,公职人员应积极向调查机关说明情况,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无罪或罪轻。
  2. 建议:

    • 对于公职人员而言,应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法律底线,切勿因一时贪念而触犯法律。若不幸卷入受贿行为,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若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