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未遂金额怎么计算-张惠全律师|法行宝
2026-07-09 刑事辩护

行贿未遂的金额计算,在法律上通常以行为人意图行贿的财物价值为准,而非实际未送出的财物价值本身会因未遂状态存在特殊考量,但核心仍围绕意图行贿的数额展开。具体分析如下:

  1. 行贿未遂的金额认定原则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行贿罪的成立以“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为要件。未遂状态下,行为人已着手实行行贿行为(如准备财物、联系受贿人等),但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完成送财动作。此时,金额计算以行为人意图行贿的财物价值为基准。例如:

    • 行为人准备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100万元现金,因被举报未送出,金额按100万元计算;
    • 行为人承诺给予对方价值50万元的房产,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即被查获,金额按房产评估价值50万元计算。
  2. 特殊情形下的金额调整

    • 财物价值无法确定时:若行为人意图行贿的财物无明确市场价值(如古董、艺术品),需通过专业鉴定评估其价值,作为量刑依据;
    • 部分送出部分未遂时:若行为人已送出部分财物,剩余部分未送出,需分别计算已遂和未遂金额。例如:已送出20万元,另准备30万元未送出,总金额按50万元计算,但量刑时会区分已遂和未遂情节;
    • 行贿对象未实际收受时:即使受贿人未实际收受财物,只要行为人已完成行贿的准备行为(如将财物置于对方控制范围内),仍以意图行贿的数额认定。
  3. 行贿未遂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3条,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行贿未遂的金额是量刑的重要参考,但法院还会综合考量以下因素:

    • 行贿目的(如谋取非法利益、逃避处罚等);
    • 行为手段(如是否利用职务便利、是否多次行贿);
    • 主观恶性(如是否认罪悔罪、是否主动退赃)。

温馨提示:行贿行为不仅可能构成犯罪,还会对个人及企业声誉造成严重损害。若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案情提供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