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认定法律依据-刘日锋律师|法行宝
2026-07-09 侵权纠纷

结论概述:在LV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中,法院认定茉莉奶白构成侵权,主要依据是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原则。侵权认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关于驰名商标保护、商标侵权行为认定及赔偿数额计算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对侵权认定法律依据的详细分析:

一、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修正)第十三条第三款,就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如复制、摹仿或翻译他人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 法律分析:

    • 驰名商标享有跨类保护的权利,即其保护范围不仅限于注册时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类别,还可以扩展到其他不相关的商品或服务类别。
    • 在本案中,LV的“四叶花卉”图形作为其经典Monogram老花体系的核心标识,在全球范围内具有极高知名度与显著性,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 茉莉奶白虽然属于茶饮行业,与LV的箱包行业不同,但由于LV商标构成驰名商标,其保护范围可以跨越到茶饮等领域。

二、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2. 法律分析:

    • 茉莉奶白在奶茶杯、门店外墙、小程序等位置广泛使用近似图形,这属于商标性使用。
    • 由于LV的“四叶花卉”图形具有极高知名度,茉莉奶白的使用行为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联名款”或双方存在关联的联想,从而不当借用LV的商誉,构成混淆可能性的新形态。

三、赔偿数额的计算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 法律分析:

    • 在本案中,法院采用的是“侵权获利+合理开支”的计算方式。
    • 法院认定茉莉奶白使用侵权标识的产品占比约35%,综合案件事实酌定推定其侵权获利基数为1000万元,并加上30万元的维权开支,合计1030万元。
    • 法院同时考虑了多项加重情节,如图案高度近似、LV商标的驰名度,以及茉莉奶白多次申请相同或近似图形商标均被驳回或处于无效状态,却仍大规模商用,这被认定为存在主观攀附商誉的故意。

四、热点事件延伸思考

  1. 对相关行业的警示意义:

    • 驰名商标的核心图形碰不得,新消费品牌在品牌扩张过程中应注重知识产权合规,避免侵犯他人商标权。
    • 商标申请被驳回不等于还能继续使用,企业应尊重商标局的决定,避免继续使用被驳回或无效的商标。
  2. 类似情况的预防措施:

    • 企业在设计商标时,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商标检索,确保不侵犯他人商标权。
    • 在使用商标时,应确保与注册商标一致,避免使用近似或容易混淆的商标。
  3. 法律后果与公众启示:

    • 商标侵权行为将面临法律制裁,包括赔偿损失、停止侵权等。
    • 公众应增强商标保护意识,尊重他人商标权,避免使用或传播侵权商标。

总结:在LV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中,法院依据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原则、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及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认定茉莉奶白构成侵权并判决赔偿。这一判决为新消费品牌敲响了警钟,提醒企业在品牌扩张过程中应注重知识产权合规,避免侵犯他人商标权。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