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医保基金移送公安的情形-陶舒怡律师|法行宝
2026-07-08 经济纠纷

您好,关于骗取医保基金移送公安的情形,这确实是一个涉及医保基金安全、需要严肃对待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骗取医保基金移送公安的主要情形:

一、医保经办机构相关情形

  1. 伪造、变造资料:医保经办机构若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将涉嫌犯罪并移送公安。

  2. 侵占、挪用基金:侵占、挪用医疗保障基金构成犯罪的,同样需要移送公安处理。

  3. 泄露个人信息:泄露、篡改、毁损、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也是移送公安的情形之一。

二、定点医药机构相关情形

  1. 诱导、协助骗保:定点医药机构若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住院、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将涉嫌骗保并移送公安。

  2. 虚构服务项目:伪造、变造、隐匿、涂改、擅自销毁医学文书等资料,或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也是骗保行为,需移送公安。

  3. 过度诊疗、收费: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行为,同样涉嫌犯罪并需移送公安。

  4. 串换药品、耗材: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或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耗材提供便利,也是骗保行为之一。

  5. 其他骗保行为: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或处于中止医保协议期间的医药机构提供医保结算,盗刷医保凭证非法获利等,均涉嫌骗保并需移送公安。

三、参保个人相关情形

  1. 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待遇:个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将涉嫌骗保并移送公安。

  2. 转卖药品、接受非法利益: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也是骗保行为之一。

  3. 使用他人凭证就医: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同样涉嫌骗保并需移送公安。

  4. 其他骗保犯罪行为:通过伪造、变造资料或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也属于骗保行为。

四、典型案例参考

在实际操作中,已经有多起个人和机构因骗取医保基金被移送公安并受到法律制裁的案例。例如,云南省丽江市参保人罗某利用自身享受器官移植特殊病种医保待遇,超量购药并倒卖牟利,累计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19.9万元,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五、监管与处罚

医保基金是守护群众健康的“救命钱”,其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在医保基金监管执法过程中,一旦发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同时,医保部门还将对违规医护记分、暂停支付资格,彰显对骗保“零容忍”的态度。

综上所述,骗取医保基金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破坏了医保秩序。因此,我们呼吁广大参保人和定点医药机构要严格遵守医保规定,共同守护医保基金的安全。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