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协议中如何约定施工中标或者合作-陈美玲律师|法行宝
2026-07-08 合同纠纷

在居间协议中约定施工中标或合作相关条款时,需结合法律框架与商业实践,确保条款合法、明确且可执行。以下是具体建议,分核心条款与风险防范两部分说明:

一、核心条款设计

  1. 居间服务范围与目标

    • 明确约定居间人需促成的具体事项,例如:
      “甲方委托乙方促成甲方与【目标方】就【项目名称】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不低于【具体金额】元,且中标通知书或合作协议需在【截止日期】前取得。”
    • 避免模糊表述(如“协助合作”),需锁定具体合同类型、金额、期限等要素。
  2. 居间成功标准

    • 约定以书面中标通知书或正式施工合同的签订作为居间成功的唯一标准,避免以口头承诺、意向书等作为依据。
    • 示例条款:
      “居间成功以甲方收到目标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或甲方与目标方签署施工合同并生效为准。”
  3. 报酬支付条件与方式

    • 支付节点:可分阶段支付(如中标后付50%,合同签订后付剩余50%),或一次性支付(中标即付)。
    • 支付方式:明确银行转账、票据等具体形式,并约定收款账户信息。
    • 税费承担:注明报酬是否含税,由哪方承担税费。
    • 示例条款:
      “甲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人民币【金额】元,乙方需提供合法发票。”
  4. 双方权利义务

    • 甲方义务:
      • 提供真实、完整的投标或合作资料;
      • 配合乙方与目标方的沟通;
      • 不得绕过乙方直接与目标方签约(需设置“跳单”违约条款)。
    • 乙方义务:
      • 忠实履行居间职责,不得隐瞒重要信息;
      • 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 不得与目标方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二、风险防范条款

  1. “跳单”违约责任

    • 明确若甲方在居间期间或成功后一定期限内(如6个月)绕过乙方与目标方签约,仍需支付全额报酬,并承担违约金(如报酬的20%)。
    • 示例条款:
      “若甲方在居间期间或本协议终止后6个月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与目标方签订施工合同,视为乙方居间成功,甲方需按约定支付报酬及违约金。”
  2. 不可抗力与免责

    • 约定因政策变化、目标方破产等不可抗力导致未中标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需及时通知对方。
  3. 争议解决方式

    • 优先选择仲裁或诉讼,并明确管辖法院(如甲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机构(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示例条款: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具体法院/仲裁机构】管辖。”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合法性审查:避免约定“行贿”“围标”等违法内容,否则协议无效且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2. 条款细化:根据项目特点补充特殊条款(如保密协议、知识产权归属等)。
  3. 律师审核:建议双方签署前由律师审核条款,确保无歧义或漏洞。

若有具体项目场景或条款细节需进一步讨论,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