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的共犯之间的损失 能否提起民事诉讼相互追偿-黄兴同律师|法行宝
2026-07-08 合同纠纷

结论:合同诈骗的共犯之间的损失,能否提起民事诉讼相互追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而言,若共犯之间存在明确的民事法律关系及损失分担约定,或符合法定追偿情形,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相互追偿;若不存在相关约定且不符合法定情形,则可能难以直接通过民事诉讼追偿。以下为详细分析:

一、共犯之间存在明确民事法律关系及损失分担约定的情况

  1. 合同约定:如果共犯之间在实施合同诈骗行为前,通过合同或其他书面形式明确约定了损失分担的方式和比例,那么在诈骗行为导致损失后,受损方可以依据该约定,向其他共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2. 口头约定与实际履行:即便共犯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但如果存在口头约定,并且在实际操作中也是按照该口头约定来执行损失分担的,那么在发生纠纷时,受损方同样可以依据实际履行情况,向其他共犯主张权利,提起民事诉讼。不过,口头约定的证明难度相对较大,需要受损方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二、符合法定追偿情形的情况

  1. 连带责任下的追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共犯之间对合同诈骗行为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在对外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后,承担了连带责任的一方有权向其他共犯追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这种情况下,受损方(即已承担连带责任的一方)可以直接向其他共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分担损失。

  2. 过错责任下的追偿:如果共犯之间在实施合同诈骗行为时,存在过错程度的差异,那么根据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较大的一方应当承担更多的损失赔偿责任。在诈骗行为导致损失后,如果过错较小的一方已经承担了部分或全部损失,其有权向过错较大的一方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按照过错程度分担损失。

三、不存在相关约定且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情况

如果共犯之间既没有明确的民事法律关系及损失分担约定,也不符合法定追偿情形,那么受损方可能难以直接通过民事诉讼向其他共犯追偿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受损方可能需要考虑通过其他途径来寻求救济,如与共犯进行协商、寻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帮助(如果诈骗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等。不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要解决的是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赔偿问题,对于共犯之间的内部损失分担问题,可能并不直接涉及。

建议:

  • 在实施任何共同行为(包括合同诈骗等违法行为)前,务必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及损失分担方式,最好通过书面合同或其他可靠形式进行约定,以避免后续纠纷。
  • 如果已经发生了合同诈骗行为并导致了损失,建议受损方及时收集证据,咨询专业律师,评估自身权益及可能的救济途径,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

如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