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他人虚开20万增值税发票就要起诉吗-王志伟律师|法行宝
2026-07-08 经济纠纷

介绍他人虚开20万增值税发票,不一定会被直接起诉,但已涉嫌犯罪,存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律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的规定,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虚开发票罪的共犯行为。只要行为完成,即构成犯罪既遂,无论是否实际造成税款损失。因此,介绍他人虚开20万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2. 立案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虚开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0万的虚开金额已明显超过这一标准,公安机关通常会立案侦查。

  3. 起诉与量刑的灵活性:虽然构成犯罪,但是否起诉并非绝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例如:

    • 从犯地位:如果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可能被认定为从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 自首或立功:若行为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或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可能获得从宽处理。
    • 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能争取不起诉或缓刑。
  4. 实务建议:

    • 立即停止行为:若尚未完成虚开,应立即终止,避免进一步违法。
    • 主动配合调查:如已被调查,应如实陈述事实,争取从宽处理。
    • 委托律师介入:在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申请取保候审、提交辩护意见,最大限度维护合法权益。

总结:介绍他人虚开20万增值税发票已构成犯罪,但最终是否起诉需结合具体情节(如从犯地位、自首等)综合判断。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评估风险并制定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