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虚假的理由借高利贷算诈骗吗-张嘉良律师|法行宝
2026-07-08 刑事辩护

以虚假的理由借高利贷不一定构成诈骗,关键在于借款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以及是否实施了欺诈行为并达到数额标准。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不构成诈骗的情形

  1. 主观无非法占有目的:

    • 若借款人虽然虚构了借款理由,但主观上并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而是出于急需资金、避免尴尬等其他原因而借钱,并且承认债权债务关系,有还款意愿和计划,则通常被视为民事借贷纠纷,而不构成诈骗。例如,借款人因突发疾病需要治疗,但因个人信用问题无法从正规渠道获得贷款,于是虚构了其他借款理由向出借人借高利贷,并承诺尽快还款。这种情况下,借款人的行为虽然不诚信,但并不构成诈骗。
  2. 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 即使借款理由是虚假的,但只要借款人在借到钱后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也表明其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因此不构成诈骗。例如,借款人因生意周转需要资金,虚构了投资项目向出借人借高利贷,但借款后积极经营生意,并按照约定定期还款。这种情况下,借款人的行为虽然涉及虚假陈述,但并未构成诈骗。

二、可能构成诈骗的情形

要构成诈骗,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 这是诈骗罪的核心要素。判断借款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需综合考量其行为表现,如明知无还款能力仍大量借款、将款项用于挥霍或非法活动、故意隐匿行踪逃避还款等。例如,借款人虚构了高回报的投资项目向出借人借高利贷,实际上并无投资项目,而是将借款用于个人挥霍或赌博等非法活动,且明知自己无还款能力。这种情况下,借款人的行为就可能构成诈骗。
  2. 实施欺骗行为:

    • 借款人编造虚假理由,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例如,借款人虚构了家人患重病需要手术费等紧急情况向出借人借高利贷,出借人因同情借款人的遭遇而借款。这种情况下,借款人的行为就构成了欺骗行为。
  3. 达到数额标准:

    •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需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数额标准各地区会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即可视为数额较大。因此,如果借款人以虚假理由借高利贷的金额达到了这一标准,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三、法律建议

  1. 对于出借人而言:

    • 在借款前应仔细核实借款人的真实情况和借款用途,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降低被骗风险。
    • 如果发现借款人以虚假理由借款且可能构成诈骗,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借条等,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2. 对于借款人而言:

    • 应诚信为本,不得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如果确实需要借款,应如实说明借款用途和还款计划,并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 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还款,应及时与出借人沟通协商,寻求解决方案,避免逃避还款责任而引发法律纠纷。

总结来说,以虚假的理由借高利贷是否构成诈骗,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