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情况下,死者六十多岁的父母是有可能获得赡养费(即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以下是从多个角度进行的详细分析:
赔偿前提
计算标准与公式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基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计算年限根据父母年龄确定:六十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例如,若父母65岁,则计算年限为15年(20年-5年)。
若存在多个扶养义务人:赔偿义务人仅承担死者依法应负担的部分。即,若死者有多个兄弟姐妹共同扶养父母,则每个子女应承担的份额会相应减少。
总额限制:赔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总额。
赔偿流程与方式
注意事项
举例说明
假设某交通事故导致一名子女死亡,其父母均65岁,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30000元/年。若死者无其他兄弟姐妹共同扶养父母,则:
被扶养人生活费 = 30000元/年 × 15年 ÷ 1(扶养义务人人数)= 450000元
若死者有一个兄弟姐妹共同扶养父母,则:
被扶养人生活费 = 30000元/年 × 15年 ÷ 2(扶养义务人人数)= 225000元
综上所述,六十多岁的父母在交通事故导致子女死亡的情况下,是有可能获得赡养费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应的计算标准和赔偿流程。若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