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和侵占罪的区别在于-唐玲律师|法行宝
2026-07-07 刑事辩护

结论前置:不当得利与侵占罪在法律上具有显著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法律性质、构成要件、法律后果以及处理方式上。以下是对这两者的详细解析:

一、法律性质

  1. 不当得利:

    • 性质:属于民事纠纷范畴,是民法中的一种债的发生原因。它旨在纠正利益失衡,恢复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状态,不具有刑事违法性。
    • 示例:如甲因银行工作人员失误多获得了9000元,这9000元对甲来说就是不当得利,甲有义务返还给银行。
  2. 侵占罪:

    • 性质:属于刑事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它侵害的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需要受到刑罚的制裁。
    • 示例:如乙帮丙保管一幅名贵字画,后乙产生据为己有的想法,并在丙要求归还时谎称字画被盗,拒不归还。若字画价值较大,乙的行为就可能构成侵占罪。

二、构成要件

  1. 不当得利:

    • 一方获得利益: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如取得财物)和消极增加(如应减少的债务未减少)。
    • 他方受到损失:包括现有财产的减少和应得利益的丧失。
    • 因果关系: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存在直接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 没有法律根据:指获得利益既无合同依据也无法律规定作为正当理由。
  2. 侵占罪:

    • 客体要件:侵害的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包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 客观要件:表现为将他人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
    •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 主观要件:必须出于故意,明知是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非法占为己有。

三、法律后果

  1. 不当得利:

    • 民事责任: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包括原物及原物所生的孳息。若得利人不知且不应当知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且利益已不存在,则不承担返还义务;但若得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则需返还并依法赔偿损失。
  2. 侵占罪:

    • 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犯侵占罪,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告诉才处理: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需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才会受理。

四、处理方式

  1. 不当得利:

    • 处理方式:主要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受损失的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得利人返还利益。
  2. 侵占罪:

    • 处理方式:属于刑事案件,需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但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所以实际上是由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诉)。若罪名成立,犯罪嫌疑人将受到刑罚的制裁。

总结与建议:不当得利与侵占罪虽然都涉及利益的非法获取,但在法律性质、构成要件、法律后果以及处理方式上存在根本差异。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准确区分这两者,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如果您遇到了相关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