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经商办企 的亲属范围-陈俊律师|法行宝
2026-07-07 公司事务

关于“亲属经商办企”的亲属范围,这主要依据的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党内法规。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亲属范围界定

在《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了“亲属”的具体范围,主要包括:

  1. 配偶:即领导干部的丈夫或妻子。

  2. 子女:包括领导干部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 子女的配偶:即领导干部子女的丈夫或妻子。

二、经商办企业的情形

该规定不仅界定了亲属范围,还明确了经商办企业的具体情形,主要包括:

  • 投资开办企业;
  • 担任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等高级职务;
  •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及从业;
  • 从事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等行为。

三、管理要求与纪律处分

  1. 管理要求:

    • 领导干部每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应当如实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
    • 年度集中报告后新产生的经商办企业情况要及时报告。
    • 对领导干部报告情况要进行随机抽查和重点查核。
  2. 纪律处分:

    • 发现有关经商办企业违反禁业规定的,责令领导干部作出说明,由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退出经商办企业,或者由领导干部本人退出现职、接受职务调整,并视情况给予领导干部相应处理处分。
    • 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领导干部,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四必”进行查核,不符合拟任岗位禁业规定的,应退出经商办企业,不同意退出的不予任用。
    • 对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以及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谋取私利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四、目的与意义

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管理,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它有助于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维护党的形象和公信力。

综上所述,“亲属经商办企”的亲属范围主要包括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子女的配偶。对于这一范围内的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有严格的管理要求和纪律处分规定,以确保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和党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