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过期口罩的罚款金额需根据具体违法情节确定,可能面临以下两种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层面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经营过期医疗器械(医用口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若口罩为普通防护口罩(非医疗器械),则适用《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可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性影响
实务建议:
如需进一步分析具体案情(如销售数量、口罩类型、是否造成损害等),可直接向我补充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