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贩如何申请行政复议-王旭东律师|法行宝
2026-07-06 行政纠纷

摊贩若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以下是具体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1. 确定复议机关

    • 若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工作部门(如城管局)的行政行为不服,可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 若对乡镇政府或县级政府直接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需向上一级地方政府申请复议。
      示例:对区城管局罚款不服,可向区政府或市城管局申请复议。
  2. 准备申请材料

    • 复议申请书:需载明申请人基本信息、被申请人名称、复议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清单等(可手写或打印,需签名/盖章)。
    • 身份证明:摊贩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需附营业执照副本。
    • 证据材料: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证明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的证据。
    • 授权委托书(如需):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3. 提交申请

    • 方式:可直接递交、邮寄或通过复议机关指定的电子系统提交(如政府网站在线申请)。
    • 期限:自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可能丧失复议权利。
      提示:建议通过EMS邮寄并保留寄送凭证,避免因期限争议影响权益。
  4. 复议程序要点

    • 受理审查: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受理需书面说明理由。
    • 审理方式:以书面审查为主,必要时可听证或实地调查。
    • 决定类型:
      • 维持原行政行为;
      • 撤销/变更/确认违法;
      • 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 期限:复议机关一般需在60日内作出决定(情况复杂可延长30日)。
  5. 后续救济途径

    • 若对复议结果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例外:若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可在复议期满后15日内直接起诉。

注意事项:

  • 申请书需明确复议请求(如撤销罚款决定、赔偿损失等),避免模糊表述。
  • 证据需与行政行为直接相关,且在行政程序或复议阶段首次提交。
  • 复议期间原行政行为原则上不停止执行,但可申请暂缓执行(需提供担保或证明停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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