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和财产给予合同的区别-崔瑛律师|法行宝
2026-07-05 合同纠纷

赠与合同与财产给予合同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同一概念,即赠与合同,但为了全面解答,我们可以从合同定义、性质、特点、形式及法律效力等多个角度来详细区分和解释:

  1. 合同定义:

    • 赠与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里明确指出了赠与合同的无偿性和双方意思表示的一致性。
    • 财产给予合同:这一术语并非法律上的专业术语,在日常语境中可能泛指任何涉及财产转移的合同。但在法律语境下,若特指无偿转移财产,则与赠与合同含义相近。
  2. 合同性质:

    • 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无偿合同。单务意味着仅赠与人有交付财产的义务,受赠人不承担对等给付义务(除非附义务赠与);无偿则指赠与人给予财产不要求受赠人支付对价。
    • 财产给予合同(若指无偿转移):同样具有无偿性,但若涉及有偿转移,则性质上更接近买卖合同或其他有偿合同。
  3. 合同特点:

    • 赠与合同:
      • 无偿性:赠与人给予财产不要求受赠人支付对价。
      • 单务性:仅赠与人有交付财产的义务。
      • 诺成性: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即成立,不以实际交付为要件。
    • 财产给予合同(若指无偿转移):特点与赠与合同相似;若涉及有偿转移,则特点将包括有偿性、双务性等。
  4. 合同形式:

    • 赠与合同:可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法定形式。对于价值较大或重要的财产赠与,如房产,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以避免纠纷。
    • 财产给予合同(若指无偿转移):形式要求与赠与合同相似;若涉及有偿转移,则可能需要根据财产类型和交易习惯选择更正式的形式,如书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5. 法律效力:

    • 赠与合同:
      • 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但公证过的赠与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除外。
      • 赠与财产有瑕疵时,赠与人一般不承担责任,但在附义务赠与中需在附义务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若赠与人故意隐瞒瑕疵或保证无瑕疵导致受赠人损失,则需承担赔偿责任。
    • 财产给予合同(若指无偿转移):法律效力与赠与合同相似;若涉及有偿转移,则法律效力将更侧重于保护交易双方的权益,如出卖人的质量保证义务、买受人的支付义务等。

总结与建议:

  • 在法律语境下,赠与合同与财产给予合同(若指无偿转移)通常被视为同一概念,即赠与合同。它们都具有无偿性、单务性和诺成性的特点。
  • 若财产给予合同涉及有偿转移,则性质上更接近买卖合同或其他有偿合同,此时应适用相关有偿合同的法律规定。
  • 在签订任何涉及财产转移的合同时,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并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并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

如有任何关于合同纠纷的法律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