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两个单位-谢兴华律师|法行宝
2025-05-26 知识产权

软件著作权可以属于两个单位共有。当两个单位共同完成软件创作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约定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软件著作权由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解释:

  1. 合作开发的情况:

    • 两个单位合作开发软件时,可以通过协议明确著作权的归属。如果协议中未明确,则根据法律规定,著作权由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
    • 在这种情况下,两个单位对软件著作权享有平等的权利,可以各自行使相应的权利,如复制、发行、出租、信息网络传播等。但在行使权利时,应当协商一致,不得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2. 著作权的内容:

    • 软件著作权包括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等。
    • 这些权利可以由共有着作权的单位共同享有和行使。
  3. 可能的争议解决:

    • 如果两个单位在软件著作权的归属或行使方面存在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4. 软件著作权的分类:

    • 原始著作权:软件开发者对其独立创作的软件所享有的基本权利。
    • 职务软件著作权:单位享有员工为所在单位从事软件开发工作过程中所创作的软件的著作权,但开发者享有署名权等相关权利。
    • 合作软件著作权: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开发者共同创作的软件,其著作权由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
    • 委托软件著作权:委托他人开发软件时,著作权的归属依约定;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著作权归受托人享有,但委托人可以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软件。

综上所述,软件著作权确实可以属于两个单位共有,且双方应通过协议明确权利归属和行使方式,以避免可能的争议。如有任何关于软件著作权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