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递交材料的委托书应当包含以下核心内容,并按照规范格式书写:
标题与称谓
委托书标题应明确为“授权委托书”,并在首行顶格写明受委托法院的全称(如“XX市XX区人民法院”)。
委托人信息
需写明委托人(即案件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及联系方式。若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注明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受托人信息
明确受托人(即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及联系方式。若受托人为律师,需注明律师执业证号及所属律所名称。
委托事项
需具体列明委托事项,例如:
委托期限
需注明委托的起止时间,例如“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案一审终结止”。若未明确期限,可能影响代理行为的效力。
委托人签名与日期
委托书需由委托人本人签名(法人需加盖公章),并注明签署日期。若委托人为自然人且无法到场,可公证授权或通过视频确认方式签署。
附:委托书模板(供参考)
授权委托书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委托人:张三,男,1980年1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市XX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138XXXXXXXX。
受托人:李四,男,1985年5月5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市XX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139XXXXXXXX。
委托事项:
代为向贵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并办理立案手续。
委托权限:
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包括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等)。
委托期限:
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案一审终结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如有其他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