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羁押期限届满取保候审后能否去外省,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取保候审决定机关未明确限制活动范围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但若决定机关未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中明确限制其活动范围(如禁止前往外省),则被取保候审人理论上可前往外省。不过,仍需遵守以下义务:
若取保候审决定机关明确限制活动范围
若决定机关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中明确要求被取保候审人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直接禁止前往外省,则必须严格遵守。此时前往外省将直接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可能面临以下后果:
特殊情形下的例外
若因就医、诉讼等正当理由需前往外省,可向执行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法院传票等)。执行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风险评估等因素决定是否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境的,后果同上。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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