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原因怎么写-巫阳华律师|法行宝
2026-07-04 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解除原因的撰写需根据解除主体和解除事由的不同,遵循合法、明确、具体的原则,避免模糊表述或违法条款。以下是具体分析和建议:

一、解除主体不同,原因撰写要点不同

  1. 劳动者提出解除

    • 法定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30日书面通知)、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过错,如未缴社保、拖欠工资等),解除原因需明确引用法条并说明具体事实。
      示例:
      • “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 “因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原因,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注意事项:若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需保留证据(如工资条、社保记录等);个人原因解除无需说明具体理由,但需确保程序合法(如提前通知)。
  2.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 法定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过错)、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解除原因需与法条严格对应,并说明具体事实。
      示例:
      • “因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第X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部门撤销),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注意事项: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解除事由合法;经济性裁员需履行报告程序(如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二、解除事由需具体、明确,避免模糊表述

  1. 禁止使用模糊或违法条款

    • ❌ 错误示例:“因劳动者不适合岗位”“因公司经营需要”等表述缺乏法律依据,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 ✅ 正确示例:需明确具体事由(如“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并附证据(如考核记录、损失证明等)。
  2. 避免涉及歧视性或违法内容

    • 解除原因不得包含性别、年龄、民族等歧视性因素,或违反公序良俗的表述(如“因劳动者怀孕”“因劳动者与领导关系不和”)。

三、解除程序需合法,与原因表述一致

  1. 书面通知义务:解除劳动合同需采用书面形式,并明确解除原因、生效时间等关键信息。
  2. 送达程序:确保解除通知送达劳动者(如直接签收、邮寄留存凭证等),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解除无效。
  3. 经济补偿或赔偿:根据解除原因,用人单位可能需支付经济补偿(如无过失性辞退)或赔偿金(如违法解除),需在解除通知中明确说明。

四、特殊情形处理

  1. 协商一致解除:双方可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明确解除原因、经济补偿等条款,避免后续纠纷。
  2. 劳动者被迫解除:如用人单位存在未缴社保、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被迫解除并主张经济补偿,需在解除通知中明确引用法条及事实。

总结:劳动合同解除原因的撰写需结合解除主体、法定事由、具体事实及程序要求,确保合法、明确、无歧义。如有疑问或需进一步审核解除通知的合法性,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