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中 驾驶员负次要责任 公案机关扣留驾驶证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关宇泽律师|法行宝
2026-07-04 交通事故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若驾驶员被认定负次要责任,公安机关扣留驾驶证的规定主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条例,具体分析如下:

  1. 扣留驾驶证的法定情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及第110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事故调查期间,可因以下情形扣留驾驶证:

    • 驾驶员涉嫌饮酒、醉酒驾驶;
    • 驾驶员存在无证驾驶、驾驶证过期或被吊销等违法情形;
    • 交通事故涉及严重违法行为(如超速、逃逸等),需进一步调查取证。
      若驾驶员仅负次要责任且无上述违法情形,公安机关通常无权扣留驾驶证。
  2. 扣留驾驶证的程序要求

    • 扣留依据:需出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明确扣留原因及法律依据;
    • 扣留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至60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9条);
    • 返还条件:调查结束后,若驾驶证无违法情形或已接受处罚,应立即返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
  3. 驾驶员负次要责任时的特殊情形

    • 若次要责任涉及轻微违法(如未保持安全距离),但未达到扣留标准,公安机关不得扣留驾驶证;
    • 若次要责任与严重违法并存(如次要责任但存在酒驾),则可能被扣留驾驶证,并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建议:

  • 若驾驶证被扣留,可要求公安机关出具书面凭证,并核实扣留理由是否符合法定情形;
  • 对扣留决定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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