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工资由谁支付-夏娟律师|法行宝
2026-07-04 劳动纠纷

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这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当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支付主体与标准

  1. 支付主体: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 支付标准:

    •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通常指的是工伤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的所有货币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 具体计算方式可能因地区、行业及单位的工资计算方法而有所差异,但一般会按照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确定。若职工工作不满12个月,则按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计算。
    • 对于实行计件工资制的职工,可按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计件工资计算,或参照同工种、同岗位、同级别职工的平均工资确定。
    • 若职工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若低于60%,则按60%计算。

二、支付期限与方式

  1. 支付期限: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这意味着,在极端情况下,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最长可达24个月。

  2. 支付方式:停工留薪期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转而享受伤残待遇。

三、特殊情况处理

  1. 争议解决:若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原工资福利待遇”有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未依法支付的处理: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需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工伤职工也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途径维权。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劳动合同保护: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也不得降低其工资待遇。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康复期间的经济和生活稳定。

  2. 职工义务:职工应积极配合治疗,并及时向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证明、工伤认定书等,以确保停工留薪期工资能顺利发放。

总结与建议:

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支付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应有的待遇。若发生争议或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应积极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