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物业在车库另外开门且无人值守的情况,您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核查物业行为合法性
首先需确认物业增设车库出入口是否经过合法程序。根据《民法典》第278条,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需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若物业未经法定程序擅自开门,属于违法行为,您可联合其他业主向物业提出书面异议,要求其恢复原状或补办审批手续。
评估安全风险并要求整改
若增设出入口导致车库管理混乱(如无人值守、监控缺失、外来人员随意进出等),可能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中”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的义务。您可要求物业:
审查物业服务合同条款
仔细查阅您与物业签订的合同中关于”车库管理”的约定。若合同明确约定车库应实行封闭管理、24小时值守等条款,而物业未履行,则构成违约。您可依据《民法典》第577条要求物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具体方式包括:
特殊情形处理建议
行动建议:
您可进一步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现场照片等材料,我将为您制定具体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