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老人生前及丧葬费用二弟分文不拿是否还需算账,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存在有效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若老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或与二弟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明确约定费用承担方式(如由二弟承担全部或部分费用),则需按约定执行。此时,即使二弟未实际支付费用,其他继承人仍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或通过法律途径追偿。
若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法定继承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法定继承中,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若老人未留遗嘱,费用承担需遵循以下原则:
特殊情形:二弟是否尽到赡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1130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多分遗产;有扶养能力而未尽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若二弟长期未赡养老人,其他继承人可主张其少分遗产,并要求其承担相应费用。例如,二弟未支付赡养费且未参与护理,法院可能判决其少分房产,并承担部分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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