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供应要承担什么责任-程理想律师|法行宝
2026-07-02 经济纠纷

虚开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其责任承担涉及多个方面,我将为您详细解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虚开发票的定义。虚开发票指的是开具或接受没有真实业务背景或者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这主要包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虚开普通发票两种类型。

接下来,我们分析责任承担的主体及法律责任:

  1. 开票方:

    • 个人责任:如果开票方为他人或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将承担法律责任。情节较轻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如罚款;情节严重的,则构成虚开发票罪,需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将面临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等严厉处罚。对于虚开普通发票且情节严重的,同样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 单位责任:如果虚开发票行为是由单位实施的,单位本身将被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责任人员通常是在单位虚开发票犯罪行为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
  2. 受票方:

    • 明知故犯:如果受票方明知是虚开的发票而接受,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样的发票不能作为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税务处理,可能导致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等后果。如果情节严重,受票方还可能构成虚开发票罪的共犯。
    • 善意取得:若受票方不知道取得的发票是虚开的,即善意取得虚开发票,则不以偷税或骗取出口退税论处。但应按规定补缴已抵扣的进项税款或不予出口退税,并在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后,准予抵扣进项税额或出口退税。

此外,虚开发票还可能面临其他相关法律责任,如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这些都将根据具体情节和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在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危害后果、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等因素。例如,自首、立功、积极退赃等情节可能成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依据。

综上所述,虚开发票的责任承担者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单位,且无论哪种情况都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因此,我强烈建议所有企业和个人在经营活动中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防范因虚开发票而导致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