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收到交通运输局的协助调查通知书后,一般不可以不去,但存在特殊情况时可依法提出合理理由并附证明材料申请延期或免于到场。以下为详细说明:
一、协助调查通知书的法律性质与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交通运输局作为行政机关,有权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协助调查与违法行为相关的事实。收到协助调查通知书后,被通知人负有法定义务配合调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可能面临以下后果:
二、可申请免于到场的特殊情形
若存在以下合理事由,可依法向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附证明材料:
申请模板示例:
关于申请延期/免于协助调查的说明
XX市交通运输局:
本人于X年X月X日收到贵局《协助调查通知书》(文号:XXX),因[具体事由,如“突发急性阑尾炎需住院治疗”],无法于指定时间(X年X月X日)到场配合调查。现附[医院诊断证明/会议通知等]为证,申请将协助调查时间延期至X年X月X日,或通过书面询问方式完成调查。
恳请贵局予以批准。
申请人:XXX
日期:X年X月X日
三、操作建议
提示:行政调查程序具有强制性,建议谨慎对待。若对通知书内容或调查程序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应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