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程序当事人申请条件是什么-罗立志律师|法行宝
2026-07-02 行政纠纷

您好,关于再审程序当事人申请条件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再审程序的申请主要基于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存在异议,并希望法院重新审查。以下是具体的申请条件:

一、可申请再审的案件类型

  1. 判决、裁定:当事人对巡回区内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或相关巡回法庭申请再审。

  2. 调解书:同样,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如果当事人认为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也可以申请再审。

二、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

  1. 对判决、裁定不服: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列明再审事由,如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等。

  2. 对调解书不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

三、申请再审的期限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但如果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定情形,如发现新的证据、原判决裁定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等,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四、申请再审需提交的材料

  1. 再审申请书:应写明当事人基本情况、有关的生效裁判的情况、申请再审的请求、申请再审的事实与依据,以及具体的法定事由。

  2. 全案裁判文书:包括一、二审、发回重审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可提交原件或清晰的复印件。

  3.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自然人)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或其他组织)。

  4. 委托代理手续:如果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写明代理权限。

  5. 支持再审申请理由的证据材料:包括与申请再审事由相关的证据,以及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 提交的材料应使用A4型纸,并附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

  2. 再审申请书内容不得有人身攻击、侮辱谩骂等不文明语言,不得使用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言辞。

  3. 申请人需提供被申请人和其他各方当事人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再审程序的申请条件。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