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393条的内容是什么-储博刚律师|法行宝
2025-05-24 刑事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的内容是关于单位行贿罪的规定。以下是该法条的详细解读:

一、法条内容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构成要件

  1. 犯罪主体:单位为犯罪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2. 主观意图:单位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带有为本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明确目的。
  3. 犯罪对象:国家工作人员,即具有公职身份的人员。
  4. 客观行为:单位通过给予财物或其他利益(如回扣、手续费)来谋取不正当利益,且情节严重。

三、量刑标准

  1. 对单位的处罚:判处罚金,罚金数额依据犯罪情节决定。
  2. 对个人(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若因行贿所得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则按个人行贿罪定罪处罚。

四、立案标准

单位行贿罪的立案调查门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 单位行贿数额达到20万元以上。
  • 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以下任一情况:为谋取非法利益;向3人以上行贿;向党政领导、司法或行政执法人员行贿;导致国家或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五、特殊情形处理

  • 若单位内部机构为谋取局部利益而行贿,并经集体决定或由负责人决定实施,仍视为单位犯罪。
  • 若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单位,或单位设立后以行贿为主要活动,则不按单位犯罪论处,而是追究相关个人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对单位行贿罪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包括其定义、构成要件、量刑标准、立案标准以及特殊情形的处理。在实际应用中,这一法条对于打击和预防单位行贿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问题或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