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在刑法分则第几章-杨磊磊律师|法行宝
2026-07-01 刑事辩护

危险驾驶罪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析: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行为:
      •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2. 构成要件:

    • 危险驾驶罪的构成通常涉及上述四种具体行为之一。这些行为均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例如,追逐竞驶可能引发交通事故,醉酒驾驶会严重影响驾驶者的判断力和反应速度,超载或超速行驶的校车或旅客运输车辆会大大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而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则可能导致严重的爆炸或泄漏事故。
  3. 法律后果:

    • 犯危险驾驶罪者,将面临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具体量刑会根据案件的危险程度、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例如,如果危险驾驶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且驾驶者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那么量刑可能会更重。
  4. 从重处罚情节:

    • 在司法实践中,若存在以下情形,将对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
      •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或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的;
      •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 有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使用伪造或变造机动车牌证等行为的;
      • 逃避或拒绝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
      • 在敏感地带(如学校门口、人流密集区域)或特殊时期(如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醉驾的。

总结与建议: 危险驾驶罪是针对那些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驾驶行为而设立的。作为驾驶者,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危险驾驶罪的相关问题,或者有任何关于刑事辩护、公司事务领域的法律疑问,欢迎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